轮到中国立规矩了!中方对欧盟发出1道制裁,德国还想对中企下手
问你个问题啊,当欧盟先把中国企业列进制裁清单,中国随后依法把14家欧盟实体纳入出口管制名单,德国又准备拦下一笔涉及中资企业的物流收购,这还是过去那种欧洲出规则、中国企业想办法适应的局面吗? 2026年7月,中方对欧盟发出1道制裁,更准确地说,是一道已经正式实施的出口管制措施;到了9月,德国还想对中企下手,中远海运拟收购德国物流企业80%股权的交易面临阻力。 三件事连起来看,中欧之间正在形成一种新的博弈方式:生意继续做,但谁碰到了对方认定的安全边界,谁就可能面对规则反制。 轮到中国立规矩了!14家欧盟实体被正式列入管控名单 北京时间2026年7月23日晚,欧盟正式推出第21轮对俄制裁措施。 欧盟理事会公开文件显示,这一轮措施进一步扩大了针对两用物项和技术的出口限制,又增加51家实体。 其中一部分位于中国、印度、哈萨克斯坦、吉尔吉斯斯坦、土耳其和阿联酋等俄罗斯以外国家和地区。 欧盟方面给出的理由,是这些企业被认为与俄罗斯军事工业体系或规避欧盟出口管制有关,中国商务部随后披露,欧方这轮措施中共有14家中国内地和香港企业被列单。 一天之后,也就是2026年7月24日,中方措施正式落地。 商务部发布2026年第30号公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将拉法特集团等14家欧盟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。 我认为,这件事情真正值得看的,不是14对14这个数字看起来是否对等,而是中国处理外部经贸限制的方式正在越来越制度化。 过去大家一谈国际经贸规则,很容易产生一种错觉,好像规则天然就是别人制定,中国企业负责适应,但今天已经不是这么回事了。 中国有自己的《出口管制法》,有《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》,也有对应的管控名单制度。外部主体如果触碰中国依法确定的安全与利益边界,中国同样可以运用自己的法律工具。 这就是我所理解的轮到中国立规矩了! 并不是说中国要拒绝国际规则,更不是谁想怎么做就怎么做,而是过去那种单向承受限制的逻辑正在变化,欧洲可以依法审查中国企业,中国同样可以依法管理自己的出口。 规则开始变成双向的了,我觉得这比一句强硬表态更有分量。 外交表态说完可能就过去了,制度一旦建立,企业以后每一次签合同、每一次采购、每一次转售,都必须重新计算合规成本。 中方对欧盟发出1道制裁,真正影响的是谁能拿到关键物项 很多人看到出口管制,第一反应可能是,这和普通人的生活有什么关系?其实,它和关税完全不是一回事。 关税大多数时候解决的是价格问题,本来100元的东西,加税以后可能变成120元,只要企业愿意承担成本,原则上还是可以买。 出口管制解决的却是能不能获得的问题,如果某种材料、零部件、设备或者技术属于受控的两用物项,进入名单后的企业面对的就不是简单的涨价,而是出口经营者原则上不能继续供应。 这就是为什么中方这次措施值得关注,商务部明确表示,此举是在欧方第21轮对俄制裁将14家中国内地和香港企业列单之后,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采取的措施。 中国不仅是世界重要制造业国家,也是大量工业原材料、零部件、中间品和设备的重要供应者,只要一家企业的生产链条与中国制造体系发生联系,中国出口规则就可能真正产生现实约束力。 所以我觉得,轮到中国立规矩了这句话真正的含义,并不是谁的声音更大,而是谁手里拥有别人绕不开的产业能力,并且能够把这种能力通过法律制度转化成规则影响力。 当然,这并不意味着中欧只剩下相互限制,规则也可以撤销,只要双方调整措施,相关限制也可能随之变化,换句话说,规则不仅是一堵墙,也可以成为谈判的筹码和边界。 我个人认为,这种状态反而更接近成熟的大国经贸关系,大家都清楚自己的底线,都知道越过边界会付出什么成本,同时又保留通过谈判调整措施的空间。 真正麻烦的并不是有规则,而是双方连规则边界在哪里都不知道。 德国还想对中企下手,中远海运80%股权交易遇阻 再来看德国这边,德国还想对中企下手,这件事情发生得更晚,而且必须把时间和进度说准确。 2026年9月29日,德国《商报》根据其获得的一份政府内部文件报道,德国政府准备阻止中国远洋海运集团,也就是中远海运集团收购汉堡物流企业Zippel。 中远海运原本希望获得Zippel 80%的股权。 Zippel不是一家大型港口运营商,它主要从事港口和欧洲内陆之间的集装箱运输,业务与汉堡港、布雷默港等德国重要港口的腹地运输网络密切相关。 德国政府担心什么?公开报道显示,德国方面的核心顾虑集中在所谓战略依赖、物流数据以及相关软件系统上,德国经济部门已经按照外国投资审查程序对这笔交易展开审查。 这里有一个细节非常重要,德国联邦卡特尔局在2026年2月已经从竞争法角度批准了这笔交易,但竞争审查通过,不意味着投资安全审查也一定通过。 两套程序看的完全是两件事。 反垄断机构主要看这笔交易会
发表评论